民事诉讼案例分析2
1、李可处于原告地位,但其 周岁,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无诉讼行为能力,可由李梅、李娜中一人作为其代理人进行诉讼。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七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。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,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。
2、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,要求被告冯某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。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件,由于被告要求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,法院决定由法官张某和人民陪审员乔某、吉某组成合议庭,张某任审判长。刘某得知陪审员乔某是被告的表弟,便要求其回避,但回避申请被张法官当场拒绝。
3、案例一:宋某与中日合资公司的劳动争议 宋某,担任中日合资公司财务部会计,因两次违反劳动纪律被公司解雇。第一次,她未经过允许擅自离开公司去自在市场购买水果,被财务部经理发现并给予口头警告。第二次,她在职业时刻偷逛商场,被公司副总经理遇见。根据《员工守则》的规定,公司对宋某解除了劳动合同。
4、追回王英、王兰等人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不正确的。按照《民诉意见》的规定,如果这些人没有明示放弃继承权,则应当追加他们为本案的共同原告。2 徐小东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,因此其有权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。
民事诉讼法的案例分析
1、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,要求被告冯某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。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件,由于被告要求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,法院决定由法官张某和人民陪审员乔某、吉某组成合议庭,张某任审判长。刘某得知陪审员乔某是被告的表弟,便要求其回避,但回避申请被张法官当场拒绝。
2、朱最为实施行凶的行为人,天然被认定为明确的被告。案件中,巴士公司及其司机和售票员亦需承担责任。毛毛乘坐公交车时,与公交公司之间形成了运输合同,公司有义务确保乘客安全抵达目的地。然而,公交公司在此次事件中未能履行其责任,导致了悲剧的发生,因此公交公司应当对自身的过失负责,理应作为被告。
3、分析:尹某应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。由于,他参加到张某和李某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来,即不支持原告的主张,也不支持被告的主张,而是将本诉中的张某和李某都作为被告,提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独立请求。法院应通知王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于王某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。
4、《 民事诉讼法 》证明标准的案例有哪些 有这样一件 人身损害赔偿 纠纷案件:某甲与某乙系邻居,素无矛盾。某日,甲诉至法院,原告甲诉称:2005年10月的一天,乙看见甲正在一废水塘边钓鱼,遂朝水塘内扔了一块砖头。为此,甲、乙双方争执,争执中,乙用拳头打甲面部一下,致甲面部软组织受伤。
5、不能。理由:此案是人身损害侵权纠纷案件,刘英是由王娟所伤,刘英之母是由王娟之女所伤,不符合合并审理或一个案件。
6、答案解析考点管辖 答案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有甲市A区法院和甲市B区法院。本案属于侵权纠纷,侵权行为地与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;本案的侵权行为发生在甲市B区,被告王某居住在甲市A区。
经典民事纠纷案例分析
案例一:宋某与中日合资公司的劳动争议 宋某,担任中日合资公司财务部会计,因两次违反劳动纪律被公司解雇。第一次,她未经过允许擅自离开公司去自在市场购买水果,被财务部经理发现并给予口头警告。第二次,她在职业时刻偷逛商场,被公司副总经理遇见。根据《员工守则》的规定,公司对宋某解除了劳动合同。
法律分析:楼上漏水导致楼下受损,楼上需赔偿。刘某与陈某是邻居,同住在一栋楼里,刘某住在一层,陈某住在二层。今年年初,刘某新装修好的房屋在准备入住时发现屋顶有多处漏水,墙面因潮湿而剥落,木地板也因泡水而变形。经过物业调查,确定漏水缘故是楼上陈某家水管破裂所致。
案例分析: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,要求被告冯某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。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件,由于被告要求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,法院决定由法官张某和人民陪审员乔某、吉某组成合议庭,张某任审判长。刘某得知陪审员乔某是被告的表弟,便要求其回避,但回避申请被张法官当场拒绝。
法律分析:某一老旧小区,共有7幢98户住户,每个单元14户。叶某与杨某是同一单元的邻居,相处20多年,一直友好相处。2018年,XX市人民 决定为部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,进行老旧小区改造。叶某所在小区属于此项惠民工程的改造范围。通过一系列的合规手续审批,叶某、杨某所在小区加装电梯的工程开始施工。
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
1、分析:尹某应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。由于,他参加到张某和李某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来,即不支持原告的主张,也不支持被告的主张,而是将本诉中的张某和李某都作为被告,提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独立请求。法院应通知王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于王某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。
2、小王是原告;王某是小王的法定代理人(王某 周岁系未成年人);运通公司是被告;张某是证人(张某是运通公司的员工,员工在职业时刻因职务致害员工不承担责任);陈某是无独立请求第三人(陈某要担责,诉讼结局对其有利害关系)。(2)可以,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法院可以依职权也可依申请追加。
3、是民事诉讼法的案例分析题吧,题干不完整。案情大意应该是:消费者王强去红星酒店用餐,要了一瓶健壮啤酒厂生产的健壮牌啤酒,用餐经过中,啤酒瓶爆裂,致伤王强,发生了医疗费等。现王强就赔偿事宜与红星酒店协商不成,而提起诉讼,索赔各项经济损失20000元。
4、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,要求被告冯某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。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件,由于被告要求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,法院决定由法官张某和人民陪审员乔某、吉某组成合议庭,张某任审判长。刘某得知陪审员乔某是被告的表弟,便要求其回避,但回避申请被张法官当场拒绝。
5、解题思路法律依据为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8条规定,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,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因此甲市A区、甲市B区法院有管辖权。
6、不能。理由:此案是人身损害侵权纠纷案件,刘英是由王娟所伤,刘英之母是由王娟之女所伤,不符合合并审理或一个案件。
简单的案例分析。
1、本案例应定性为物件致人损害的独特侵权案件,下面内容是对此案例的详细分析:案件定性与责任规则:案件定性:此案应被定性为物件致人损害的独特侵权案件。责任规则:适用推定过错责任规则。即如果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,法律上就推定其有过错,并确认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。
2、按照刘忠民的说法,物流费用占经销商总成本约70%,集中仓储配送能够节省70%的费用,那经销商的总费用便可以节省约一半。 而万商购的赢利模式也很简单,除了收取3%的平台管理费用之外,在扁平化的管理与集约式的配送模式下,万商购后台的仓储配送费用也比市场上便宜一半左右。
3、案例一:同样的事物,不同的领会 前些日子出差,客户的公司门口有一家宠物店,看到宠物店中有一条小狗,经过一番讨价还价,把小狗买了下来带回家去。
民法案例分析
1、民法经典案例分析如下:何源案:城乡差异的法律边界 案情简介:农村女孩何源与城市女孩在意外事故中死亡,铺金公司依据户口性质差异给予何源较低的赔偿数额。法律争议:此案引发了“同命不同价”的广泛讨论,质疑法律在城乡差距面前的公正性。
2、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,应本着“有利生产,方便生活,团结互助,公平合理”的规则,正确处理相邻关系。 杨某应本着相邻权规则,正确处理相邻关系,不应擅自阻挠施工。1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八条、第一千零六十七条。
3、案例一涉及甲在某大学摆设饮料自动贩卖机,乙投入两个硬币购买咖啡,咖啡出来后,硬币因机器故障跳出。乙见无人,遂取走硬币,甲的职员发现。问甲能否向乙请求返还硬币?难题:甲能否请求乙返还硬币?请求权基础:甲基于《民法典》第235条请求乙返还硬币。
4、年6月15日,四川省成都市一个临街小百货店的老板魏某正在回家吃午饭,刚走出店门,突然一只乌龟从楼上坠落砸中了他的头部。魏某头部受伤,鲜血直流。他妻子和儿子迅速上前查看,发现是家中一只圆盘大致的乌龟从楼上坠落所致。魏某的百货店位于小区的一楼,上面还有2至7层是居民住宅。